跳过导航,转到内容

操作程序手册

政策修订

  1. 大学社区的任何成员都可以通过联系列出的负责办公室或联系政策协调员
  2. 负责部门以国会方式向国务院提交草案政策协调员.(微软Word的Track Changes功能会自动提供这种风格。)
  3. 政策协调员将决定修订是否意义重大。如果政策或程序的范围或应用发生了变化,对一个或多个重点大学社区的日常运营、职责、程序或期望产生了重大影响,则修订具有重要意义。
  4. 重大的修订必须由负责的执行人员批准,并连同一份完成并批准的修订报告提交给HOOP审查委员会(“委员会”)政策/程序建议及持份者检讨计划.政策协调员将把填妥的文件提交委员会审查和核准。
  5. 如果修改不重要,政策协调员将尽快做出并记录更改。
  6. 重大修订将按照政策协调员批准的政策/程序建议和持份者检讨计划分发给适当的大学社区成员。
  7. 政策协调人会将大学社区成员提出的意见转交有关行政负责人,后者可在有需要时将意见纳入政策草案。
  8. 负责的执行部门将把最终草案提交政策协调员,政策协调员将把政策提交委员会审查和批准。经修订的政策如获委员会批准,便会提交行政会议审议和批准。最后的批准必须得到德克萨斯大学系统副校长、总法律顾问和卫生事务执行副校长的批准。

政策维护

  1. 政策协调员将在政策规定的下一个预定审查日期之前三个月将预定审查的政策提交主管行政人员。政策协调员将就政策和任何可能的修订向负责的执行人员提出意见。
  2. 负责执行人员或指定人员将审查政策,以确定是否有必要进行修改。
  3. 如果有必要进行重大修订,将按照上述政策修订章节中列出的步骤3、5、6和7对修订进行审核和批准。
  4. 如果修改不重要,政策协调员将尽快做出并记录更改。
  5. 如果不需要修改,政策协调员将调整下次预定的审查日期。

如果您有任何问题,请联系法律事务办公室通过电子邮件或致电713-500-3268。

Baid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