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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程序手册

的转移能力

政策数量:45

主题:

教师转移

范围:

教员

审核日期:
2021年3月
负责办公室:
执行副校长兼首席教务官办公室;教职员事务与发展办公室
负责执行:
执行副总裁兼首席学术官

政策及一般声明

根据本政策,教师可以转学到德克萨斯大学健康科学中心(“大学”)内的其他学校。

根据这一政策从一个学院转到另一个学院的终身教职人员将保留由大学授予的终身教职。

非终身教职人员从一个学院转到另一个学院时,必须与新院长和新学院的任命、晋升和终身教职委员会(APT委员会)协商是否有资格进入新学院的适当职位。

不论终身制与否,转学教员的职级可以保留,也可以不保留。转学教员必须与新院长和新学院APT委员会协商确定在新学院的级别。

2过程

每个教职员工都要负责整理合适的文件,以完成调任程序,并将这些文件转交给他或她目前主要任命的院长处理。

要将带薪教员从一个学院调到另一个学院,教员应与“离职”学院和“离职”学院的院长协商,以获得他们的同意。转学必须得到“释放”学院和“获取”学院的院长的批准。如达成协议,“释放”学院的院长将把下列文件连同批准转学的信一并转交给“接收”学院的院长。教师个人和/或相关的现任主席有责任向“即将离职”的院长提供以下信息:

  • 一份详细说明教职员工目前的学术级别和研究方向、年薪水平和任期状况的信件;
  • 一份个人简历,包括发表过的论文、目前的资助情况以及其他他/她认为合适的个人资料;和
  • 授予教师最终学位的学术机构的正式成绩单,以及任何相关的州或国家证明的复印件。要被认为是正式的,成绩单应该直接从“发布”的学校发送到“获取”的学校,不需要教师的参与。

“获奖”院长应将拟获得的职级和职位以及教员的资质提交给所在学院的APT委员会,以便根据教员的资质和学校的标准对拟获得的教员职位和职位进行评估。

APT委员会可以推荐相同或不同级别的终身教授,但不得低于助理教授级别。如果APT委员会建议的职级比目前的职级低,那么教师将被“获得”的系主任或同等行政职位和/或院长告知晋升到期望职级的必要标准。无论是否终身教职,任何对终身教职的改变都必须由“获得”终身教职的院长向大学APT委员会推荐,然后向总统提出建议,由总统做出最终决定。

如果一名非终身教职员工转到一个新的学校,他/她可能会被“获得”学校的正常程序考虑终身教职,并在正常学校和大学的时间表内。

一经批准,院长应联合通知教务与发展办公室,教务与发展办公室将批准执行副校长和首席教务官的调动,以及推荐的教员在“录取”学院的级别和去向。一旦调动获得了两个院长的批准,“获得”部门的院长将发起人事行动(PA)来实现调动。

3联系人

    • 执行副校长兼首席教务官办公室;教职员事务与发展办公室
    • 713-500-3062
    • //www.tjghsg.com/academics/
    • //www.tjghsg.com/evpara/contact-us/leadership.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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