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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程序手册

处理法律程序

保单编号:147

主题:

处理所有法律文件和文书,包括但不限于,送达和/或接收法律程序和文件要求。

范围:

所有员工

审核日期:
2019年1月
负责办公室:
法律事务办公室
负责执行:
副总裁兼首席法务官

政策及一般声明

法律事务办公室(“法律事务”)是唯一授权处理所有法律文件和文书的大学办公室,包括但不限于,送达和/或接收法律程序和要求记录或其他文件。一般指南和说明法律文件的处理,由法务部制定并参考本政策。

2过程

A.政府调查员和其他官方调查员的调查

政府调查人员和其他官方调查人员提出的任何类型的调查,都应立即送交法律干事法律事务

B.对大学的索赔或可能的索赔

根据州或联邦法律,对大学或其官方雇员可能产生的索赔必须报告给法律事务部门。此类索赔的例子包括但不限于由大学雇员的错误行为、疏忽或疏忽造成的财产损害和/或人身伤害或死亡的索赔。法律事务被要求向德克萨斯大学系统的总法律顾问办公室报告可能的索赔信息。

C.法律程序的接收

就本政策而言,“法律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任何诉讼传票或通知、出庭传票和/或记录、付款要求和/或索赔通知(包括向行政机构,如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Equal Employment Opportunity Commission)提交的索赔)、无论是在工作场所、雇员的私人住所或其他地方接收,还是通过邮件、传真、电子邮件,或通过联系或由流程服务人员、警察、代理、其他执法人员或私人发送接收。

如果员工收到有关大学业务(包括任何法律程序)的文件或信息的口头或书面请求,员工必须将请求提交给请求者并立即将请求转发给法律事务(“注意:法律干事”)。

任何类型的法律程序或文件或信息请求的接收者必须立即通过电话和/或电子邮件与法律事务联系,以评估该请求或法律程序。如果不及时回应这些要求或法律程序,可能会对大学、其官员和雇员产生不利影响。法律程序的接收者必须在收到文件后的24小时内将文件转发给法律事务部门。

除非事先得到法律官员的授权,任何大学员工都无权接受大学或任何其他大学员工的法律程序(包括传票)。同样,任何大学员工都不能允许外部来电者为其他员工(包括他们的主管和/或医生,即使是在那个人的要求或指示下)传真传票。

不遵守有关处理法律程序的政策可能会导致纪律处分,直至终止雇佣关系。

D.其他信息要求

所有员工都有责任遵守大学发布公共信息的政策。指HOOP Policy 132处理记录请求.不遵守有关公共信息要求的政策可能会严重损害大学在未决诉讼中的地位,并可能构成纪律处分的理由。任何员工不得泄露因其职务而获得的机密信息,也不得将这些信息用于谋取个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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