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SFA
非德州居民的申请
2001年,德克萨斯州立法机构通过了一项法案(前参议院法案1528,前众议院法案1403),允许某些被列为德州居民的非公民,在德克萨斯公立大学入学或将入学时,可以通过TASFA申请州援助。由于资金有限,基金以先到先得的方式提供。TASFA的申请将于10月1日开始圣截止日期于1月15日结束th以下日历年(与FAFSA相同)。
TASFA申请可在所有德克萨斯人
TASFA资格要求:
- 一定是从德州高中毕业或在德州获得GED证书
- 高中毕业或获得GED证书前是否在德克萨斯州居住了三年
- 在你注册大学的学期的人口普查日期之前已经或将要在德克萨斯州居住12个月。
- 已申请或计划申请成为最早机会成为永久居民
- 1月15日前提交TASFA申请th的最后期限
应用:
- 完整申请表格(可于所有德克萨斯人)
- 提交公证宣誓书持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官方证件(军证不接受)
- 2年前提交的1040纳税申报单或纳税申报单复印件(TASFA申请中列出的纳税年度)
- 非税务申报者须提交
- 来自IRS的非归档信
- 签署的陈述说明未归档状态以及未申请税的原因
- 如果是男性,选择性服务证明
- 非税务申报者须提交
学生和潜在学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物理邮件或下车提交申请。对于电子邮件,主题行必须已读取“TASFA”并发送至sfargegis@uth.tmc.edu或Priscila.N.Ramirez@uth.tmc.edu.请使用下列地址作实际送递或邮寄地址。
通讯地址:物理地址:
uthehealth金融援助大学中心塔(金融援助)
范宁街7000号2220室7000号范宁街(22楼)
德州休斯顿,77030休斯顿,德克萨斯州77030